行政行为执行力诉前阻断机制之建构The Construction of Pre-pleading Blocking Mechanism in Which Administrative Act Functions as Executive Force
乐巍;
摘要(Abstract):
我国行政诉讼法上之"诉讼不停止执行"的例外规定与诉前保全,被普遍认为是我国现行的行政预防性保护制度,但其救济权利的作用十分有限。为能更充分地保障合法权益,就十分有必要建构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诉前阻断机制。该建构制度应坚持效益性、事项限制性与程序性监督三项原则,并应严格限定提起阻断申请的主体资格。诉前阻断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并不能产生终局性效果。如果行政机关认为,阻断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可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紧急解除,而如果确有错误的,则可通过司法建议、司法调解等方式予以解决。诉前阻断程序的经过时限以后,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自行恢复,并应继续执行。
关键词(KeyWords): “诉讼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执行力;诉前阻断机制;程序性制度
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监察法实施中的‘法纪衔接’问题研究”(XZ2019004)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监察法在民族自治地方变通适用研究”(XZZX-2019156)
作者(Author): 乐巍;
Email:
DOI: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参见刘东亮:《行政诉讼中临时权利保护制度比较研究---起诉是否停止执行与司法审查中的利益衡量》,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6期,第74页。
- (2)参见茅铭晨:《“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质疑》,载《行政论坛》2003年第5期,第38页。
- (3)参见黄学贤:《行政诉讼中的暂时性法律保护制度探讨》,载《东方法学》2008年第4期,第46页。
- (1)章志远:《从原则与例外之争到司法裁量基准之建构---行政诉讼暂时性权利保护机制的新构想》,载《浙江学刊》2008年第6期,第122页。
- (2)参见庄汉:《我国行政诉讼中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与构建》,载《法学评论》2010年第5期,第139页。
- (3)参见胡肖华:《论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评论》1999年第6期,第3页;解志勇:《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4期,第172页。
- (1)应松年:《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发展》,载《行政法学研究》2015年第4期,第7页。
- (2)详见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1127号行政裁定书。
- (3)江必新:《〈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第307页。
- (4)蒋成旭:《国家赔偿的制度逻辑与本土构造》,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年第1期,第89页。
- (1)马怀德:《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规范公权力》,载《中国法学》2012年第2期,第45页。
- (1)熊樟林:《重大行政决策概念证伪及其补正》,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第284页。
- (2)解志勇:《预防性行政诉讼》,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4期,第173页。
- (3)周佑勇:《行政行为的效力研究》,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3期,第65页。
- (4)王天华:《行政行为执行力的观念及其消弭---我国行政义务实效确保手段研究之刍议》,载《当代法学》2014年第5期,第34页。
-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版,第244页。
- (1)王贵松:《论行政诉讼的权利保护必要》,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8年第1期,第130页。
- (1)何海波:《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兼议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根据的重构》,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4期,第59页。
- (2)龙非:《德国行政诉讼中内部行为、程序行为的可诉性---管窥司法审查的边界》,载《行政法学研究》,2018年第2期,第114页。
- (1)闫映全:《行政滥诉的构成及规制》,载《行政法学研究》2017年第4期,第78页。